莆田出台细则:两年内中职学校内不得兼办初中校
http://zhongzhi.eol.cn/ 来源:东南网 作者: 2016-07-22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从莆田市政府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未来的建设目标,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企业的合作作出详细的规划。
推“双证书”制度实现两考合一
根据《细则》要求,到2018年,莆田市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内不得兼办初中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与普通高中实现互通共融,并在开设相同课程时,学生达到相应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后,可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选择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或普通高中之间相互转学升学,相同课程的学分也将得到互认。
此外,到2018年,莆田还将全面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即通过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这两类证书内涵的衔接与对应,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融通,实现“一教双证”。以此促进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逐步实现两种考试合二为一。
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培训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3个月,补贴标准每月500元。企业与学校合作开设冠名班、订单班所支出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依托学校、行业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工人培养基地、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每个基地不少于50万元、技能大师工作室每管理周期5万元补助。对被省认定为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的由省财政给予每个1000万元的奖励补助。
鼓励职校老师 增加企业工作经历
《细则》要求,未来2年,莆田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其中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应逐年提高至50%。
从今年开始,莆田市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规范化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信息化建设、课程改革、启动学生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名师工作室建设等,并逐年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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