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大连: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以落户

http://zhongzhi.eol.cn/  来源:大连晚报  作者:  2016-06-06  字体:  

  6月4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和就业、免费就读、毕业生落户政策。

  助学金补助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中职免费对象为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及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公办学校免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其中: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免费标准按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平均免费标准确定。

  除免学费政策外,我市还设立了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市政府奖学金政策。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政策;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奖学金政策。为适应物价上涨,结合财力状况,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补助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中职市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奖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2%。我市中职资助投诉举报电话为0411-*******。

  职业学校毕业生能升大学

  据了解,现在中职毕业生升学深造主要有三个路径。第一种路径是通过三校生报考高职院校方式升学。所谓三校生,就是中专、职高、技校三种中等职业学校的分类叫法。每年4月左右,由省教育厅具体下达省内高等职业院校面对中职生招生的本、专科计划。6月7、8、9日考生参加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6月10日-15日参加技能考核。通过后,升入省内本、专科高职院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中职升高职的招生计划,特别是逐步加大本科招生计划,2016年中职升高职本科计划6100人,专科计划7580人。近年来,专科段报考录取率接近100%,本科段报考录取率逐年递增。这是目前中职毕业生升学的主要渠道。

  第二种路径是通过中职院校和高等院校联合办学方式升学。我市中职学生在读期间便可利用业余时间,攻读电大、函授等形式的专科、本科段课程,通过率达98%以上,在取得中专毕业证的同时便可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

  第三种路径是我市中职毕业生还可通过考试、保送、3+2等方式,直接升入全日制专科、应用本科等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目前,一批省、市高职院校不断增加中职升学保送名额,单独设立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且招生数量逐年增加。另外,中职学校部分专业与高校联合开设了“3+2”中高职一体升学班。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等同于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同为国家承认的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在办理就业、出国进修等方面同普通高中证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都有出国的条件,毕业生的文凭国外承认,现在很多中等职业学校拓宽了毕业生的就业途径,和国外的大学或职业院校进行合作办学,学生在国内中职学校读一段时间,打下一定基础,也可到国外大学研修深造和就业。

  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以落户

  2013年3月1日,我市出台新落户政策《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以落户,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和大连实现了中职落户,天津对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毕业生允许落户。

  政策规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各类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者,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与新区(指由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瓦房店市组成的渤海区域,由庄河市、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组成的黄海区域,普湾新区拓展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者,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毕业于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其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企业(新区除外);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的落户年龄是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经批准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允许将户口空挂在单位或单位注册地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也可以落报在直系亲属家中。


无标题文档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