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http://zhongzhi.eol.cn/  来源:教育部  作者:  2016-02-26  字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请审议。

  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亲自作执法检查报告、亲自主持专题询问,这在各类教育执法检查中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张德江委员长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3月至5月,张德江委员长和王晨、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3位副委员长、柳斌杰主任委员亲自带队,分四个小组先后到吉林、江苏、河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新疆等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市)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德江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6月30日,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专题询问,刘延东副总理率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11月5日,陈竺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听取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又专门听取国务院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这一系列举措,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对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和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听取汇报,深入学校、企业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收到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后,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予以落实。教育部和各部门迅速行动,抓紧研究解决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全面传达学习执法检查精神。根据国务院要求,教育部将张德江委员长执法检查报告、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专题询问时的讲话转发各地学习讨论。同时,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项进行分解,根据职责由相应部门具体研究落实。二是抓紧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成立由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修订草案起草,正在征求各地、

  部门、行业企业等意见。三是书面回复委员意见。对何彬生、何健忠、周洪宇三位代表6月30日专题询问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回复,并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科技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法制办、税务总局等部门,明确部门任务,建立专人负责机制,逐项制定改进措施。五是督促地方改进落实。下发通知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及省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抓紧改进落实。

  半年多来,通过努力,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都启动了相关工作,多数取得了新进展。也有一些问题,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我们正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制订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进程中,进一步制订配套政策、推动解决。


无标题文档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